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菏泽市郓城县委编办“三措并举”加强事业单位平时考核
发布日期:2021/12/14 浏览次数:9818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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菏泽市郓城县委编办结合改革后事业单位监管工作实际,把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作为事业单位监管的有效抓手,强化考核导向,围绕“考什么、怎么考、如何用”,将考核抓在日常、严在经常,做到“真考实核”,创新开展平时考核,加大结果运用,推动绩效考核向常态化管理转变。 一是精准制定方案,变“片面评”为“精准评”。针对“考什么”的问题,建立全方位、多角度、立体化考评体系,实行“一行业一方案”,有针对性地制定“共性+个性+延伸”指标体系,量化考核内容,突出“核心业务指标”考核。把完成重点任务、履行主要职责作为平时考核的主要内容,包括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、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等。同时,按照分类考核的原则,公共服务类单位重点考核服务效能和服务提升,经济合作类单位重点考核服务推动经济发展的成效,民生保障类单位重点考核民生保障政策落实及作用发挥,执法监管类单位重点考核执法监管的成效及社会满意度。 二是统筹谋划部署,变“算总账”为“算细账”。针对“怎么考”的问题,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“一盘棋”推进。制定好目标标准是开展好平时考核的基础,要求各单位对照“业务范围清单”,围绕上级部署及全县中心工作,科学制定本单位本年度任务目标,对主管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平时考核由主管部门负责,每半年一次,依据考核内容、指标开展考核,按“好、较好、一般、较差”四个等次进行评价(评定为“好”等次的不超过30%),评价等次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事考办。对未按规定要求开展平时考核的,相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按不定等次处理,使考核实现全流程、常态化管理。 三是注重激励约束,变“被动干”为“争先干”。针对“怎么用”的问题,能否用好平时考核结果,关系到整个绩效考核工作的成效。平时考核既是事业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,也是检验各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日常管理成效的重要体现。平时考核作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有效形式和重要环节,已纳入平时考核的事项,既有利于提高考核的质量,又减少了以往相对繁杂的年终集中考核环节,提高了工作效率,让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有更多精力专注于开展工作,并激励事业单位积极创先争优、担当作为。通过与部门考核挂钩,督促各主管部门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,不断提升公益服务水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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